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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因狗被车撞断腰起诉肇事司机


越来越多宠物狗成为家庭一员。 (资料图)

一只金毛犬过马路时被撞断了腰,结果狗主把肇事司机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3万元。昨日,这宗小狗车祸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究竟是小狗闯红灯还是肇事司机闯红灯引发车祸,成为庭上争论的焦点。

金毛被车撞伤犬主索赔

根据狗主聂女士诉称:2011年3月31日晚9时许,她带着花5000元购买、并领有狗证的两岁金毛贝贝,在福田区白石东路红绿灯路口从斑马线过马路,此时孙先生驾驶的汽车将狗撞伤。

事后,聂女士的金毛贝贝先后在多家宠物医院进行治疗,均确认该犬腰椎骨折、错位,腰椎神经至今无法恢复,两后腿瘫痪无法行走。聂女士为此已花费39555元治疗费,并且请人花563.5美元从国外为金毛贝贝买来辅助支架轮椅。

因赔偿数额谈不拢,聂女士将孙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撞伤金毛贝贝治疗费损失、购买辅助支架轮椅费用共计43199.89元。

一审判车主赔偿5000元

此案一审开庭时,孙先生提出反诉。他称事发时,车行道显示绿灯,人行横道显示红灯,聂女士的金毛贝贝在无人牵管的情况下横穿马路,才导致事故发生。

一审法院认为,事发后,交警部门确认因事故发生路段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确认本次事故责任,原、被告双方也均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该院参照相关规定,推定由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孙先生应对聂女士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宠物医院未提供病历、后期治疗医嘱等相关证据,且聂女士的辅助支架轮椅系境外购买,未办理相关认证手续和提交符合规定的翻译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综合考虑各项情况,一审酌情判定孙先生赔偿聂女士5000元。

二审:是谁“闯红灯”成焦点


一审判决后,聂女士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一审判决是按照该金毛犬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赔偿标准,但事实上,宠物作为具有生命的财产,不能仅以交易价格来判断其价值。她饲养该金毛犬花费的情感、时间、金钱成本远远不止5000元。而且作为狗主,她不可能对受伤的金毛贝贝置之不理,金毛贝贝至今后肢仍瘫痪,还需要做后期治疗,花费肯定要超过一审4万余元的索赔数额。宠物医院不能提供病历和治疗费单据,仅能提供定额发票,也是目前宠物医疗市场的现况所决定的。

因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录像,双方对是谁“闯红灯”争执不下。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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