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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男子泼硫酸男子称愿一生照顾受害女


陈光日坐在被告席上。记者黎旭阳 通讯员袁舒伊 摄


本报讯  八年前,因拒绝和男友陈光日复合,21岁的女孩小青惨遭男友泼硫酸。昨日,潜逃八年后投案自首的陈光日在荔湾区法院过堂受审,被控故意伤害罪。

坚称与小青是情侣关系

昨日上午9时45分,头戴黑色头套的陈光日到庭。被害人小青的弟弟明仔代替小青出庭。小青则没有露面。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4年6月21日上午,小青向陈光日提及分手。下午3时许,陈光日来到小青租住的出租屋,请求复合遭拒后,将硫酸泼洒到正在午睡的小青身上,案发后远走他乡。

陈光日当庭认罪,但他一直坚称和小青在案发前已确立情侣关系。陈光日称,他与小青于2003年5月左右在芳村某酒楼打工认识后,之后成为男女朋友。

陈光日强调,回到广州后,他还住在小青的出租屋中。不过,多名证人证词显示,该出租屋为小青与几名同事共同合租,陈光日只是暂时借住,与小青弟弟合住客厅。

称拿硫酸只是想吓吓小青

去年10月陈光日向公安机关投案时,对于其作案过程中硫酸的来源,陈光日称是从小青家中取出。昨日庭审过程中,陈光日承认硫酸是其中午外出时在路边化工店购买。

同时,他称自己起初只是想拿硫酸吓唬小青,“之前听人说过硫酸对人体有伤害,但不知道伤害会这么大。”

但在庭后的采访中,陈光日告诉记者,一次,在清洗厨灶的过程中,陈光日不慎将硫酸溅到了手上,手上便出现了烫伤的痕迹。

陈光日表示,现在能提供的赔偿只是杯水车薪,只能慢慢攒钱,“希望以后能为小青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她不介意,我愿意把她接到我家,照顾她一辈子。”

小青弟弟:


“他始终想到的还是他自己”

“他都毁了她的一生,怎么可能还要他照顾一生?”对于陈光日恐无力支付高额赔偿金的情况,小青弟弟明仔表示之前也想到过,“他把姐姐的一生都毁了,即使赔了这些钱又有什么用呢?”

明仔说,“他始终想到的还是他自己,怎么为自己减刑,他还是没有认识到自己当年的做法给姐姐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目前,小青的医药费只凑到约5万元,多达几十万的手术费用看起来还是天文数字。(若有人愿意帮助小青,可致电本报020-8191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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