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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到过期一个月生日蛋糕

楚天都市报讯 花119元购买的生日蛋糕,一家人吃到一半,却发现已过期近一个月。商家虽然解释说是自己打错了生产日期,但最终还是要赔偿1500元钱。


20日,消费者卢风先生向江汉区万松工商所投诉称,5月19日是自己生日,他到万松园航空侧路一蛋糕店购买了一盒生日蛋糕,价格119元。晚上一家人吃蛋糕吃了一大半时,妻子突然发现蛋糕盒内标签上显示,蛋糕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19日,保质期2天。全家人顿时吃不下去了,生日庆祝也就此收场。

工商人员调查时,该蛋糕店负责人解释称,因工作人员失误,错打了生产日期。执法人员认为,食品安全事关市民身体健康,商家不能马虎。出现如此“乌龙”事件,商家应承担责任。经协调,商家愿意按该蛋糕价格十倍赔偿卢先生1190元,另赔付其误工误、路费310元,共赔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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