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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妻子受上司骚扰 北大刑法博士因伤害敲诈获刑


张华获北大刑法博士学位时的留影。家属提图


  张华被抓了。

  因认定妻子受上司骚扰,张华“怒火中烧”,把妻子的上司打至轻伤,并索要16万“精神损害赔偿”。

  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意外。几乎没人相信,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生、浙江大学在读博士后会跟“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联系在一起。不过,在弟弟眼里,张华“中性地说是认真,说不好听是偏激。”

  2010年3月,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目前,张华及家人认为事出有因,不应认定敲诈勒索,正拟提出申诉。

  作为北大刑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博士后,我当然远较一般公众更熟谙法律尤其是刑法……

  正因为我精通刑法,你才忽悠不了我!

  正因为我精通刑法并熟谙相关民法,我才对我的请求权的确定性而非你所说的不确定性远较一般公众更为确信!我才充满自信地坚决通过民法上都合法的方式向李林索赔并毫不回避地当着他的面把钱存入银行。

  这点钱根本不足以抚慰我的精神损害,我作为视尊严高于生命的高级知识分子,被李林恶劣羞辱的心理阴影永远也挥之不去!如果你或者李林能使我和我妻子的精神尊严恢复到李林骚扰前的状态,我甘愿给付你16万!我甘愿退还李林的16万,并额外给他16万!

一定要揍他

  “一定要揍李林!”

  李林,北京某大学师范学院时任党委书记,是张娟的上司。

  2009年1月22日下午,张华偷用妻子张娟的手机,以张娟的名义用短信约李林面谈。双方约定,次日下午三点半李林办公室见。

  李林的证言显示,当时他在办公室等张娟,没想到却等来了张华。

  当时,李林先是承认确实发过工作及问候短信,但并没有别的关系,随后在遭受拳打脚踢后“被迫承认有不正当关系”。

  “你侵犯了老子权利,你不知道怎么赔偿是吗?”

  “哦,你说经济赔偿?”

  “当然得赔老子了,精神损害赔偿,你没听说过吗?”

  在双方争执的约1小时里,张华进行了录音,“怕他将来不认账”。

  根据录音记录,张华情绪极为激动,自称是爷爷,表示瞧不起李林这样的干部并要求其下跪,要求李林“像写记叙文”一样坦白自己的行为。

  最终,李林承认了自己对张娟发短信、抚摸身体等,双方约定在次日下午银行门口会合,李林答应赔偿8万元。
一直在读书

  “推门进入办公室”、“反锁上房门”、“一拳打在左眼上”……判决书中引述了被害人李林的上诉表述,对此张华予以承认。

  “如果不是学法律,他可能会杀人。”谈起张华,弟弟张新摊开手,叹了口气说,“中性地说是认真,说不好听是偏激。”

  张新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哥哥在杭州读书期间,一次乘火车到上海办事,在火车站遭遇检查身份证。张华当时就提出来“凭什么查我”,双方争执起来,以至于耽误了火车。

  1966年出生的张华在四兄妹中排行老大,父亲在一家国有企业做领导,弟弟曾在湖北襄阳当地法院上班。

  读书,几乎成为张华唯一的轨迹。

  1997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拿到学位后,张华自费20多万去美利坚大学攻读国际法专业。回国后他还是读书,又去北大攻读博士。

  张新说,兄嫂结婚近20年,哥哥一路读书,从襄阳到北京到美国到杭州,嫂子又要工作又要照顾侄女,可想而知哥哥听说妻子被骚扰时的震怒。

  位于天通苑160多平米的家中,张华专门腾出一间放书,后来由于女儿在市区读书全家进城租房,还打包了17箱书。

  政法大学的同学认为,张华读书时就是学术活跃分子,同时“眼里容不得沙子,为人直爽,会当面指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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