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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資訊] 刘美君谈婚姻勉强不是办法


刘美君以买衫比喻爱情,坚持选好合适才入货



腾讯娱乐讯 2012年2月20日 香港 当年凭歌曲《午夜情》一炮而红的刘美君(Prudence),没有选择在事业高峰期全力拼搏。曾经历两段婚姻的她,屡败屡战后顿悟婚姻不似演艺事业可以将勤补拙,两性完美关系取决于第一步有否选中对象。

以下刘美君自述:

为何十几岁这么早结婚?说真的,我经常有想这个问题,但我不记得具体原因是什么了。那段情不是我的初恋,我拍过数次拖才结婚的,但因当时我年纪还小,觉得那些又不能算真的拍拖!小时候的我是这样的,觉得只要爱上某个男孩,我便会掉头走!不清楚的人以为我负心,其实我只是害怕而掉头走!因为只要我喜欢上一个人,我便会觉得没有安全感。

可能因为我父母离婚,是爸爸不要妈妈,变相我觉得“我喜欢了他就死了”!这是我长大后对当时自己心态的分析。不了解我的会叫我花心妹,但和我拍过拖的便知我不是,他们只会疑惑为何我当年会无故失踪,不听电话又不见人。

母亲反对太早结婚

说着说着,我想当年结婚的原因是我的bad reputation(在别人心中的坏印象)吧!同学们说我经常“飞人”,我想告诉她们其实我是可以很专一的!那时遇上了第一任老公,加上我想settle down(稳定下来)就结婚了。我妈妈当然极力反对,因为那时我未够年龄,结婚要父母签纸,我说服不到她签,便改叫爸爸签。我不记得那时和妈妈有没有为结婚的事冷战,但记得她有生气,但生气完就没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不是杀人放火,只是结婚,任何人也要结婚吧!

第一段婚姻维持了11年,为何分开很难解释。我从来都不想就这段婚姻说什么,因为我要保护我的家人,也是因为这样,我的子女才能健康愉快地成长;因为妈妈没有说过半句爸爸的不是。我爸妈也离了婚,我明白如果听到妈妈说爸爸的不是,是不会开心的。所以我对我自己有诺言,我是妈妈,我要保护小朋友的成长,外人爱说我和第一任丈夫谁人不对,我没所谓!

每个男朋友都求婚

我只能说两个人不适合再在一起,始终都是要分开的。我本身是家庭观念很重的人,我的理想画面是全家人在一起,吃我一个人煮的大餐庆祝大时大节。我虽然爱家,但又很可怜地怕死!由小时候害怕喜欢人,到告诉自己可以稳定下来结婚,再到发觉不能继续是一个挫败。我觉得自己坚持得很辛苦的,要坚持十一年呢!其实第一年我已发觉整件事都错,但我坚持了十年希望可以继续……那次让我学懂了一样东西,不能继续就不要继续。像买衣服,永远不可能买件不合适的衣服回来后再改,那样做很笨!

第一次离婚后再拍拖,恐怖的事情就发生了!就是每个男朋友都爱向我求婚,我已推了数个,到第二任老公又说要我嫁,那次我又再决定结婚,怎知又不合适。我就是犯了同一个错误,明知未必可以继续,是明知的,但我以为接受一点(对方的性格)便可行,再不是便自己去改变和迁就,但原来勉强真是不能继续的!那段婚姻又是维持得很辛苦!

坚持选对才开始

所以我对现在的男友最苛刻,我讲明若性格不合,他便不用再在我面前出现。我已去到一个境界,就是真的不行便不要勉强。若问我会否再婚,我答不上来。我和男友拍拖三年,但他仍未向我求婚,他是暂时唯一一个拍这么久都没向我求婚的人。以往的男友,最快那个拍了三个月已求婚。我蛮幸运的,现在的男友,我们相处得一点也不辛苦,这是最大的blessing,可能因为这次我真的很坚决是要选好合适尺寸才开始吧。

首位偶像妈妈出专辑

我是史上第一个偶像,一出碟已结婚生孩子,当年我是怀孕录音,生完宝宝再回来宣传。后来很多人都说我帮后面的歌手开拓了新的道路,即使结婚了及生小朋友,还是可以当歌手的。说真的,我那个年代真的很少这样的歌手。当然唱片公司有叫我避忌一点,不要将做了妈妈的事说出去,只是我不愿意罢了。

妓惊四座称影后

原名刘颂仪的刘美君,1982年与第一任丈夫黄泰来结婚,为娱乐圈罕有早婚女艺人,可惜婚姻只维持至1992年。2002年,她与第二任圈外丈夫结婚,婚后定居美国,但于2008年向传媒宣布离婚。经历两次婚姻的刘美君,育有一子两女。

事业方面,刘美君1986年凭电影主题曲《午夜情》一炮而红,同年推出个人大专辑,成绩骄人。婚后淡出娱圈的刘美君,2008年宣布复出歌坛,同年除在红馆举行首个演唱会外,并于电影《我不卖身 我卖子宫》饰演妓女一角,出色演技获封金马奖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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