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丈夫被父母枪杀女子拒赡养刑满释放母亲

本报讯 10年前,四川乐山人沈晓云深爱的丈夫被母亲和父亲枪杀。10年后,年过七旬的母亲刑满释放。她拒绝赡养母亲。

因为家庭矛盾积怨太深,那天晚上,母亲刘淑琼拿起火药枪,瞄准了她丈夫,父亲则扣动扳机,她的父母,合谋杀死了她的丈夫……听说母亲将刑满回家,她和儿子称,只要刘淑琼敢踏入院子,他们就用乱棒打出去。

“假如当初我们不是那么坚持,也许他就不会枉死了。”沈晓云说。母亲一直反对她与丈夫结婚,后来丈夫同意做上门女婿,两人才得以结婚。

沈晓云说,大概1996年前后,刘淑琼老两口与丈夫方志君之间的矛盾在争吵中开始升级。当地一位村组干部表示,在家庭矛盾不断激化后,方志君开始拒绝赡养刘淑琼夫妇,多次上门进行调解,但基本上没效。

2001年元旦的前两天,晚上7点过,沈晓云一家三口从外边回家,沈晓云在厨房淘米做饭,丈夫在坝子里切猪草,儿子方小明在屋里看电视。突然,她听到一声枪响。惨剧发生了,枪杀案发生后,刘淑琼夫妇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两人对用火药枪杀死方志君一事供认不讳。

由于两个女儿都不尽赡养义务,全福镇司法所将刘淑琼带到了乐山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迅速指派了法律志愿者代理这起官司。

2011年11月20日、2012年1月11日,乐山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判决:沈晓红和沈晓云每月分别支付刘淑琼赡养费100元,并凭正式发票,各自承担刘淑琼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的二分之一。同时,考虑到刘淑琼和小女儿沈晓云的特殊矛盾,判决由沈晓红向刘淑琼提供住房居住。目前,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刘淑琼的两个女儿都还没有执行。据介绍,法院将考虑强制执行。

刘淑琼说,现在还是有点后悔,即使女婿再不对,也不能要了他的命,“我也晓得女儿不能原谅我,我也不再指望她的原谅了。”

刘淑琼现在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她办低保,从此与女儿再无瓜葛。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