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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5岁少女被强奸后服毒自杀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2-8-22 12:55     标题: 15岁少女被强奸后服毒自杀

正义网山东8月21日电  秋季快要开学了,8月16日这天,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检察官寇明元为王琳送来了文具盒等学习用品,看到这个稚气未脱的6岁小女孩逐渐走出了之前的惊恐和心理阴影,寇明元再次想起了那个被自己送进监狱的强奸犯——王荣顺。

现场:姐姐被打光腚

2009年8月30日下午,在西红柿大棚外玩耍的王琳(3岁)回到棚里时,看见姐姐王慧雪光着腚和王荣顺在地上扭打在一起。不谙世事的王琳吓得“哇哇”哭了起来。

晚上,王琳告诉务工回家的妈妈陈小花,王荣顺打了姐姐的光腚,还在姐姐身上“骑大马”玩。

“是真事吗?”陈小花问,没精打彩的王慧雪只是抹眼泪,什么也不说。

“有什么事你快说,大人也好给你做主啊。”陈小花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头。

“小顺子爷爷(王荣顺)强奸我了,裤子上弄的那些玩意可脏了……”王慧雪边哭边指着泡在盆里的衣服,“我打不过他,都把我下面弄疼了……”面对妈妈的抱怨,王慧雪有些憋屈,“妈妈,你可不要告诉别人,我还怎么有脸上学啊……”

拿不定主意的陈小花赶紧电话告诉了在外地打工的老公王跃清。

8月30日晚上10点,王跃清面对低头不语的王慧雪,气不打一处来。“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败家玩意儿。”王跃清用拳捣了女儿肩头两下,不解气,又踢了女儿腿一下。可王慧雪只顾自己哭。

8月31日中午,陈小花在叫女儿吃饭时发现,王慧雪喝农药了。赶来的120急救医生在一番检查急救后,最终确定王慧雪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接案后赶来的民警却发现,王荣顺早已潜逃。民警依法作了现场询问笔录和勘查,并进行了尸检,保存了相关证据。

2009年9月1日,平原县公安局尸检的鉴定结论证实:被害人因喝农药中毒死亡,身体其他部位未见伤痕,但其外阴部见挫伤,甚至表皮脱落;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检验意见书证实:送检的王慧雪外阴擦拭物上检出人体精斑。据此,平原县公安局网上通辑王荣顺。

王慧雪的尸体被火化了。随着时间一天天的逝去,这一立而未破的案件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可王慧雪的死,却给幼小的王琳心理烙下了深深的阴影。

供述:迷雾中解开真相

2011年9月15日,一名工友的举报,使逃亡了两年之久的王荣顺终于落网。

这两年,王荣顺过得一直不轻松。他打工之余自学过法律书籍、咨询过律师,并时刻关注着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和王慧雪家庭的各种情况。

“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王荣顺自被抓获的一刹那间,仍然坚定着自己不知从哪儿听来却烙印很深的信念。

“我真的没有碰过王慧雪,怎么会和她发生过性关系”,归案后的王荣顺煞有介事,“王慧雪在我大棚里只是吃过西红柿,王玉新可以证明这些”。

警方调取了2009年9月1日录取的证人王玉新的证言,证实了王荣顺的说辞。但吃过西红柿后,王玉新就回家写作业了,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王玉新是第二天才听说王慧雪喝药死了。

眼看拘留期限届满,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陷入了困境。

2011年9月20日晚上,平原县检察院察委员会围绕是否适用逮捕措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案件没有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又没有其他目击证人,且精斑DNA鉴定也还没有出来,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捕错了怎么办?如果不捕,王荣顺再跑了怎么办?该院检委会经慎重讨论决定,在充分用足批捕期限的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成立了精干的办案组,制定了补充证据方案,按照方案确定工作责任人,并有序落实到位。

德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对王慧雪的外阴擦拭物与王荣顺的血液进行了对比,认定被害人的外阴擦拭物上检出的精斑,与王荣顺的DNA相吻合。

侦查人员精神一振,决定连夜突审王荣顺。面对DNA鉴定结论,王荣顺片刻惊讶、慌乱之后,向办案人员要烟抽。

“当时看到王慧雪发育的很丰满,我就忍不住抱了她了一下,精斑可能是这时候渗透到王慧雪身上的。”时间又过去了两个小时,王荣顺突然非常平静地交代,“自己绝对没有和王慧雪发生性关系。”至于王慧雪阴道处的伤痕,自己根本就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之后,王荣顺一言也不发。

王荣顺供述的是事实吗?办案民警仔细审查了案发时侦查人员所记的材料,分析身高1.82米的王荣顺与仅有1.51米的王慧雪在仅仅抱一下的情况下,精斑是绝对不可能渗透到王慧雪外阴处的。随后,办案人员决定对王荣顺做测谎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在说谎。

“我承认和王慧雪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王慧雪勾引我的。”此时的王荣顺仍拒不承认强奸的事实,“我只是不想让死人再背上一个坏的名声。”

从“没有碰过”到“抱了一下”再到“发生性关系”,王荣顺现在所作的口供都是在欲盖弥彰。平原县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王荣顺。

凭着自己逃亡两年来对法律的一知半解,王荣顺自认此案已死无对证,且王琳年仅3岁,其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这个,他咨询过了。

王荣顺下定决心要反咬一口王慧雪。

质证:铁嘴击溃零口供

2012年3月10日,平原县法院对该案如期开庭。法官说,这还是他们开庭审理的首起“零口供”强奸案。

出庭支持起诉的检察官一次次提请合议庭对被告人当庭供述及宣读的庭前供述一一记录在案。检察官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王荣顺三次前后不一的供述证明其是在狡辩,被告人对基本事实的否认,更进一步证实了被害人王慧雪被强奸事实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被害人平时行为不够检点,为了多吃几个柿子勾引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辩护律师很不甘心。

检察官出示了王慧雪所在学校、村委会和邻居的证明以及尸检报告指出,王慧雪作为一个15岁的学生,在校品学兼优,在村活泼乖巧;如果在积极性行为甚至是正常性行为的前提下,是不应该出现尸检报告上的“其外阴部见挫伤,甚至表皮脱落”的结局的。这一证据证实了王荣顺是强行与王慧雪发生的性关系,更从根本上否定了其所谓的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辩解。

“王琳是一个无行为能力人,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辩护人仍想据“理”力争。检察官出示了侦查人员案发时的询问笔录,证实王琳的证言是在有监护人在场、侦查人员对于王琳的询问也是在其智力范围内,其取证程序合法,提请合议庭作为证据使用。


“一个年仅15岁的孩子,因为你的犯罪行为而永远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父母,使这个家庭承受了怎样的痛苦?我们希望被告人王荣顺能够真心忏悔,对被害人的亲人说一声对不起。” 检察官的公诉意见使王荣顺的良心受到了强烈震撼。

“王慧雪的死与我没有关系,但我愿意赔偿王慧雪家属的损失……”王荣顺最后陈述时有些颤抖。

今年7月12日,平原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强奸罪判处王荣顺有期徒刑九年。

听到宣判,王荣顺感到如释重负。

“你认为判决公正吗?”“还打算上诉吗?”面对记者的提问,王荣顺先是低头不语,后又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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