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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佛山婆媳互砍案婆婆一审被判无期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2-7-27 11:14     标题: 佛山婆媳互砍案婆婆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讯  “放下刀?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任凭满身鲜血已无力反抗的媳妇苦苦哀求以及被挡在铁门外目睹一切的邻居的尽力相劝,侯某还是拿起刀,一刀刀地砍向媳妇头部,最终将其砍死。昨日,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三水“杀媳”婆婆侯某无期徒刑,侯某认为她只是故意伤害的辩解未被法院采纳。

凶案现场:“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法院查明,2011年11月21日7时许,侯某与儿媳被害人罗某在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侯某手持菜刀进入罗某的房间,砍击躺在床上的罗某,二人随即发生打斗,罗某持刀反抗,两人均被对方砍伤。其间,侯某骑在罗某的身上,持菜刀猛砍罗某的头部、面部以及上身等部位,后邻居持铁锤砸烂防盗门进入屋内,制止了侯某。侯某、罗某随后被送医院抢救,罗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身上的刀伤多达30多处。

据了解,双方打斗时由于响声太大,惊动了隔壁的邻居。罗某挣扎着向门口围观的邻居爬过来,但爬到客厅位置就爬不动了,这时候侯某翻起身来,拿起地上的菜刀爬过来压住罗某,用左手叉住罗某的颈部,右手拿刀向罗某的头部砍去。“我已经被你砍到满脸伤痕了,你放下刀呀。”罗某哀求。

“放下刀?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侯某当时失去了理智。

一审判决:侯某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

侯某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该案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且被害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年老且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应从轻处理。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法医鉴定结论证明,罗某的头(面)部创口数量多,多深达骨质,由此引发出血量大,是为致命伤;此外,侯某作案时有包括其邻居在内的多位目击证人。

法院综合所有证据认定,侯某案发时骑在被害人的身上,不计后果地持菜刀砍击被害人罗某的要害部位,主观上具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直接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考虑到本案因家庭矛盾而引发,侯某归案后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据此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处侯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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