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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喝醉酒开皮卡逆行被禁驾10年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2-3-6 10:48     标题: 男子喝醉酒开皮卡逆行被禁驾10年


昨日下午,高某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签字。 通讯员古胜云供图

昨日下午4点多钟,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高某,在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移民广场平台大队的办公桌上,用颤抖的手,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签了字。

当天,他被民警带上警车,送往看守所。

高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10年内与开车无缘。即便10年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他也将不被允许驾驶营运车。

皮卡逆行,车内共5人

2月24日晚上8时许,万州交巡警移民广场平台民警在北滨路开展盘查。半小时过后,一辆白色皮卡车从17码头方向朝民警盘查点驶来,但突然逆行转入三峡之星体育馆一消防通道。

“有情况!”民警付罗川和大家赶紧驾车,在消防通道入口处拦截住该车。

车门打开时,一股浓浓的酒气从车里飘出来,车内共坐了5人,驾驶员低着头,不停地说“完了,完了”。

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

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为119mg/100ml,驾驶员涉嫌醉驾。接着,民警将驾驶员带到三峡中心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几天后,血液检测结果出来了:124.1mg/100ml。

经调查,该驾驶员高某属于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高某今年55岁,是四川某石油公司户外钻探人员。当晚,他和工作人员一起在万州高峰镇的临时食堂喝了两杯白酒和一杯啤酒,绕偏僻小路到国本路车站取货物,车上人员都是工友。

按照2011年5月1日后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以为不发生交通事故,不被警察查到就没关系了,所以都有侥幸心理。”驾驶员高某昨日告诉记者,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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