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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港台資訊] 陈志云受贿案开审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1-6-21 10:25     标题: 陈志云受贿案开审


中新网6月21日电 香港无线(TVB)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受贿及诈骗一案,今日正式开审,由于案件涉及多名当时得令的艺员,有指“影帝”黎耀祥及花旦佘诗曼等或被传召出庭作供,相信此次审讯,将是近年罕见最星光熠熠的案件。香港律政署预计本案审讯为期20个工作天,最快可在7月下旬裁决,届时案件将水落石出,且看结果会否如陈志云当日所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杨怡(上)、叶翠翠(下左)、陈敏之(下右)或被传招出庭作供 图片来源:香港“成报”
据香港“成报”消息,本案共涉及三名被告,除51岁被告陈志云外,另两名被告包括陈志云的28岁前助手丛培崑,以及63岁的电视广播营业部拓展主管陈永孙,其中陈志云及丛培崑被控去年7月及11年1月,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即陈收受11.2万元(单位:港币 下同)作为参与12月31日志云饭局《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等活动的报酬;另又指两人涉嫌串谋欺诈,即今年2月7日安排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以义务性质出席“MaBelle呈献:志云情人节首选”新书发布会,但隐瞒MaBelle向思潮出版社支付30万元赞助费,使该五名艺人受骗而不获得报酬。


图为(左起)Kary,杨思琦、杨怡、陈志云、佘诗曼、黎耀祥 图片来源:香港“成报”
据悉,陈志云聘请资深大律师谢华渊等人,证人方面,目前消息指控方将传召55名证人,包括电视广播集团总经理李宝安、副主席梁乃鹏、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艺员方面则包括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杨思琦和叶翠翠等,而法庭为方便审讯,倾向将艺员证人安排在审讯尾段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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