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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港台資訊] 高晓松拒绝做无罪辩护 律师称其完成自我审判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1-5-18 10:16     标题: 高晓松拒绝做无罪辩护 律师称其完成自我审判


5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图为庭审现场。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中新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张哉麟) 高晓松今天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他的律师在法庭上透露,之前与高晓松沟通时想作无罪辩护遭到高晓松拒绝。

律师出示三份证据 公诉人反驳

高晓松的辩护律师高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了三份证据,第一份是调查笔录,与高晓松最后一次喝酒吴波(音)表示,5月9日晚,两个人一起喝了一瓶威士忌,让饭店门童叫了代驾,等了一会没消息,高晓松就驾车走了,走的时候高晓松清醒,和平时没喝是一样的。他还说高晓松酒量很好。

第二份证据是在网上下载的一份报道,讲的是音乐人张亚东、小柯等圈内好友都表示,高晓松喝酒是为了应酬,他不是主动要喝酒的人,还称高晓松挺懂得约束自己,没见他喝醉过。小柯说,每次出去喝酒后,高晓松都会找出租司机把车开回去,高晓松还帮别人找过代驾。

第三份证据是受害人的赔偿协议以及两位受害人自愿向法庭出具的谅解书,谅解书称,事故发生后高晓松态度良好,本人随即下车向伤者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最大损失,后期经纪人也及时与受害人联系并表示歉意,并积极与伤者协商相关赔偿事宜,现已达成赔偿协议。对高晓松行为予以谅解,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反驳称,高晓松刚才在法庭上已表明上车时神志不清,而且当时没喝醉不代表可以酒后驾车。

律师透露高晓松拒绝无罪辩护

高律师在辩护时指出,醉驾很复杂,不能一视同仁,高晓松平时表现好,这次酒驾也确实找过代驾。而且在积极赔偿方面,高晓松有很好的认罪态度和悔过的心态,受害人也自愿提出谅解书。

另外他透露,昨天下午找高晓松谈话,指出公安机关出具的酒精检测报告有瑕疵,不管可能性多小,但从理论上讲是可以给高晓松脱罪的可能,但高晓松坚决拒绝,他说问自己有没喝酒,有没开车,有没追尾,这些都是事实的话,他就不回避什么。高律师说,高晓松在自我的良知和道德上完成了一次自我审判。

高律师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高晓松是公众人物就量刑高于普通民众。希望法庭给予从轻或者缓刑的处理。

在高律师辩护时,高晓松打断他的话,再次说自己已经认罪,并说相信法律公正。

公诉人则表示,在质证举证阶段,辩护人没有提出对证据的质疑,也就是说对证据是认可的。另外,经过审查,本案中的鉴定中心是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是经过公安部认定的鉴定机构,是具有鉴定资格的。

最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四车追尾三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刑法处罚,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对高晓松的指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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