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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港台資訊] 林强后悔当年荒唐事 发文忏悔自曝与歌迷上床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1-2-21 10:03     标题: 林强后悔当年荒唐事 发文忏悔自曝与歌迷上床


林强
本报综合消息 台湾媒体报道,10年前以一曲《向前行》红遍大街小巷的台湾艺人林强,目前转往幕后发展,专心做电影、广告等配乐工作,他14日在脸书上发文忏悔,曾经享受偶像身份“因为可以满足名利欲望,住豪宅开跑车跟歌迷上床”,他呼吁年轻人引此为鉴,不要崇拜偶像,孝顺父母才是最实际的。

向歌迷忏悔

林强14日在脸书(以Lim Giong的ID)上忏悔,“我过去是一个歌手,是一个公众人物,想到过去的种种实在惭愧,有人把我当偶像,跟我说喜欢我、尊敬我,我也得意,因为可以满足名利欲望,住豪宅开跑车跟歌迷上床,我无德也没品,只利用所谓媒体的造势,所谓音乐的才华就用来满足私欲。”

林强还呼吁,“过去很多年轻男女敬爱我,但我愚眛无知,现在学习传统文化,深感忏悔与不足。如果现在还有人敬爱我,我会告诉他们,应该回到家里敬爱父母,请让我有机会跟过去所有喜爱我的歌迷及他们的父母道歉。”
网友赞他有勇气

约200字的忏悔文,林强得到朋友的“敬礼鞠躬”,认为他“勇于承认,是需要勇气的”;也有网友表示,“有GUTS推!我就不相信演艺圈中还有谁敢勇于承认曾跟歌迷上床”。不过也有网友酸说,原来男歌手都是这样“服务歌迷”。

对此,林强在19日深夜继续发文表示,“愈多人知道我的愚蠢愈好”,他指出,同意平面媒体登报,“但尽量避免伤到我的父母,或扭曲我的原意,还好现在不出唱片或卖东西,否则大家误以为我是为了知名度增加新闻性。”

链接:林强(Lim Giong,1964年6月7日出生),本名林志峰,台湾歌手、演员、音乐创作人。早年以台语摇滚乐歌曲《向前走》一曲成名,打破了台语歌曲长期以来的悲情曲风。当红时期,也曾参演《南国,再见南国》等台湾电影。退出歌坛以后,他致力于台湾音乐的推广,还参与电影的配乐。早年曾担任侯孝贤电影《千禧曼波》、《南国,再见南国》的电影配乐,近年和导演贾樟柯合作密切,担任电影《无用》、《三峡好人》、《二十四城记》的电影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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