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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年出狱称遭刑讯 警察用凳子夹其10脚趾(图) [打印本页]

作者: whenshow    时间: 2011-1-21 10:25     标题: 少年出狱称遭刑讯 警察用凳子夹其10脚趾(图)


用凳子夹我10个脚趾”

作者 早报记者 简光洲

广州18岁少年出狱首日即喊冤称遭刑讯逼供;从化警方否认。 “警察用凳子夹我10个脚趾”

广州18岁少年高杰宏出狱首日即喊冤称遭刑讯逼供 从化警方否认

高杰宏向早报记者演示其所指控的民警“夹脚趾”逼供行为。

昨日,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高杰宏因减刑四个月而提前走出了少管所,在这个18岁少年近三年的宝贵时光里,他的身份是少年犯。

高杰宏昨日见到早报记者时称,虽然已重获自由,但仍要继续为自己讨回清白。他说,自己在广州从化市太平派出所曾遭警察刑讯逼供,不得不在看都未看过的审讯笔录上签名。

而从化警方昨日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上通报称,在高杰宏等4人涉及的抢劫、抢夺案办案过程中,“没有出现刑讯逼供和伪造证据的情况”。

刚进少管所就申诉了

早报记者:在少管所关了多久?

高杰宏:2009年9月份进去的,在里面呆了一年多。三年刑期减刑四个月。

早报记者:在里面主要做什么?

高杰宏:主要做手袋、手包。

早报记者:每天做几个小时?

高杰宏:8个小时。

早报记者:怎么看获刑一事?

高杰宏:判刑后我就说我没做过,一审判决后就开始上诉,后来改判我三年。再后来被送到少管所,当年11月份我交了申诉书,12月份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找到我,问我申诉书写的是不是事实,我说是事实,我确实没做过。

早报记者:后来有结果吗?

高杰宏:后来他们就驳回申诉书给我了,还是说我有罪,说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凿。

三部手机一部有发票

早报记者:没做过为何会被抓呢?

高杰宏:他们抓我时我正在一个商场里买东西,估计他们一直跟着我,我刚准备到二楼,他们就过来抓我了。

早报记者:不是说你当时在问手机价格吗?

高杰宏:二楼是零售,一楼卖手机,我是在问手机价格时被抓的。

早报记者:当时你们身上的三部手机是自己的还是(违法)得来的?

高杰宏:自己的,而且我们还有发票。

早报记者:三部手机都有发票?

高杰宏:一部有,两部没有。

早报记者:后来这三部手机都认定为赃物了吗?

高杰宏:都认定了。

早报记者:你们在派出所接受审问时,民警说你们都认罪了。

高杰宏:都没认罪。当时我一进审讯室,他们就打开空调吹我,温度很高。晚上还不让睡觉,一睡觉,他们就在后面打我,用灯照我,在派出所过了一晚上都没能睡觉。我们不认罪他们就打,我当时头发比较长,他们抓住我的头发往桌角上撞,我的头都起包了。他们还拿手铐反铐住我们,用脚踹我们的胸口和后背。

有两个人打过我。后来他们用凳子夹我的脚趾,10个脚趾全夹过了,有一个脚趾甲都快掉下来了,现在风湿的时候还会痛。

早报记者:有证据吗?

高杰宏:没有。

早报记者:被打后认罪了?

高杰宏:我们什么话都没说,就坐在那里。两名警察一个问一个写,那个写的人不知道在写些什么,写了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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